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行城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和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公安局《2011年洛阳市城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招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2011洛阳市城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招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已于2011年11月8日在洛阳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公布,所有参加2011年洛阳市城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招聘面试的人员均为在洛阳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公布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
2011年11月19日(周六)上午8:00。
面试考生务必于7:00之前到达面试地点,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洛阳市第二实验中学南院(洛阳市新区宜人路18号,位于宜人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西50米,可乘坐26路、60路公交车到达学校附近)。
四、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须携带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经工作人员查验无误后方可进入侯考室。
2、参加面试人员在进入面试考场后不得透漏个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否则面试成绩将以零分计算。
3、面试考生进入侯考室时必须将手机等通讯工作交工作人员,如发现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进面试考场而未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的,将按作弊处理,面试成绩为零分。
4、面试结束后,面试考生不得返回侯考室,应直接离开考场地点,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议论。